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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吉林省吉林市政府日前决定,要从推广节能技术、淘汰落后工艺等8个方面推进全市节能降耗。 首先重点抓耗能大户节能降耗。在全市石化、冶金、电力、建材等高耗能行业中,确定40家年综合能耗在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抓好吉化集团公司余热余压利用工程等29项节能节水改造项目。政府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扶持,推动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 抓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工作。重点推广高效节煤添加剂、差压透平发电技术等。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技术示范项目,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采取多种方式加快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对达到超前性国家能效标准、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可给予适当的补助,引导消费者使用。 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设备。重点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电力等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装备和产品。到2009年底,全市工业企业在用的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通用设备和专用生产设备要淘汰到位。 建立重点产品的单耗定额考核制度和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对钢铁、乙烯、水泥等重要耗能产品,参照国内先进水平制定产品单耗限额标准。达不到标准的,限期整改。有关职能部门和执法机构要在能源价格等方面予以约束,促使其节能降耗。 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充分发挥电力需求侧管理综合优势,优化城市及企业用电方案,积极推广变频调速、无功补偿等节能降耗技术和设备,提高全市电能使用效率。 加快推进农村和农业节能。加大淘汰落后农业机械力度,积极推广先进的机械化农业技术。加快农业提水排灌机电设施更新改造,大力发展沼气,推广应用秸秆气化、太阳能利用等节能技术。 推进交通运输和服务业节能。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老旧车辆、船舶,鼓励使用能耗低、能效高、排放少的节能环保型车辆。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餐饮、居民住宅中,推广使用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等。 加大力度推动政府机构节能。集中抓好建筑物和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以及办公设备节能,实施节能采购,严控安装空调数量,制定节能目标责任制,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并将节能目标纳入机关考核指标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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